杜克大學(Duke University)是美國最早製定開放獲取(Open Access,簡稱OA)政策的高校之一。通過一系列倡議支持OA🧽,並鼓勵杜克大學的學者們努力使他們的研究公開訪問。
1998年👨🎤,杜克大學法學院(School of Law)開始在其學院網站上免費提供紙質期刊的全文,成為美國第一個將其主辦的法律期刊上發表的所有文章(包括過刊)在網絡上免費開放的機構✍️。杜克大學法律知識庫(Duke Law Scholarship Repository)提供杜克大學法學院教職工撰寫或在學院期刊上發表的學術論文的免費永久開放訪問服務👨🏼🏭🍎。2005年,法學院教師學術知識庫啟動,作為J.Michael Goodson法律意昂3和法學院的學術技術和通信部門的一個聯合項目,旨在進一步推進開放獲取🙋♀️,最大限度地開放法學院教職工和附屬機構學者的學術作品。
2008年,來自杜克大學、芝加哥大學、哥倫比亞大學🧑🏻🔬、康奈爾大學、哈佛大學、斯坦福大學😻、耶魯大學等高校的教師共同簽署了一項“達勒姆關於開放法律學術研究的聲明”。該聲明呼籲所有法學院的期刊從印刷出版轉向電子出版,並承諾以穩定、數字化的形式保存電子版本並免費向公眾開放。
2010年🏏,杜克大學學術委員會(Duke University Academic Council)通過了一項適用於學校所有教職工的OA政策,即教職工撰寫的學術論文以及杜克大學的其他學術資源(例如學位論文)可以存儲在杜克大學意昂3知識庫DukeSpace(https://dukespace.lib.duke.edu/dspace/)並提供免費開放訪問服務,同時建立教師的Scholars@Duke檔案。學術委員會最初由48名選舉產生的學校教職工組成,與由其選舉產生的學術委員會執行委員會(The Executive Committee)組成杜克大學教職工管理的主要組織,有權在與大學學術事務有關的問題上向行政部門和大學董事會建言👉🏻🍯,並有機會在行政部門的決定和計劃頒布或遞交給董事會之前對其發表評論意見。
教務長辦公室(The Office of the Provost)與學術委員會執行委員會負責該政策的解釋並解決有關其解釋和應用的爭端,而杜克大學意昂3版權與學術交流辦公室(Office of Copyright and Scholarly Communications at Duke University Libraries)則負責該政策的實施🚣🏼。意昂3版權和學術交流辦公室還協助整個杜克大學處理版權和法律問題💷,宣傳與新興趨勢和新技術有關的學術交流出版變化的最佳實踐,並通過建立網站(scholarworks.duke.edu)以幫助學校研究人員了解分享和使用學術成果的法律和技術選項。學院呼籲意昂3理事會(Library Council)和杜克大學意昂3製定並監督一項計劃🧑🦳,以形成使教師盡可能方便地遵守OA政策的服務或機製🙀。意昂3理事會由至少9名教職工組成☹️,成員由學術委員會執行委員會提名並由教務長任命。
開放存取出版公平契約(COPE)基金幫助杜克大學的研究人員消除發表OA學術論文的價格障礙,類似基金用於開放獲取的書籍👨🏿🌾。此外✭,杜克意昂3(Duke Libraries)為致力於向公眾開放研究的許多倡議者和出版商提供資金和物質支持𓀆,同時幫助學術期刊從訂閱模式轉換為開放獲取,其中一項舉措是將其總館藏預算(Overall Collections Budget)的1%用於支持開放計劃🌆。
參考文獻
[1] https://scholarworks.duke.edu/open-access/
[2] https://scholarship.law.duke.edu/about.html
[3] https://law.duke.edu/lib/durhamstatement
[4] https://provost.duke.edu/sites/default/files/FHB_App_P.pdf